炎亚纶7月被网红耀乐指控在其未成年时强制发生性关係并拍摄影片,闹出轩然大波。今(8)日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炎亚纶未违反耀乐意愿,意即没有偷拍、性侵,不过因为耀乐当时未成年,检方仍将炎亚纶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製造少年为性交行为电子讯号、意图散布而持有性影像影片2罪起诉,对此,炎亚纶也发5点声明回应。而他最后的署名,也让人发现他将本名「吴庚霖」改为「吴秉孺」。
声明稿
这五个月来,很认真、诚实地面对自己的过去,而今天算是一个阶段的结束。
先跟身边周遭所有关心我跟帮助我的人说声谢谢,也对不起让各位难过:关心这件事的人,我会秉持一贯的态度,认真的面对,不闪躲。
要谢谢检察官在不起诉书中帮我釐清一些事实,兹就本人与耀乐之间纷扰,声明如下:
1.经检察官裁决,证明本人与耀乐在交往期间与分手后,从未对其有过强制性交与黑道恐吓之行为,谢谢检察官证明本人清白。
2. 本人真心与诚心面对过往,且从未有任何散布之意图,作为公众人物,理应谨慎行事,爱惜羽毛,傅递良善,近年除已发挥自身影响力,积极投人公益外,每年将自身部分所得揭给公益团体,让良善循环,并面对应有责任。
3. 本人因不识法律在双方合意下拍摄而误触法律,而造成社会不安和佔用公众媒体资源深感抱歉;更对于本人无足轻重的私人情感佔据版面深感无奈和遗憾。
4. 本人与耀乐近五年仍有联繁,且双方互有主动,至今仍不能理解,对方提告的动机?是为名还是利?
5. 谢谢所有合作单位谅解,造成任何困扰深感抱歉,本人愿意积极配合相关后续。
6.在此期间对于给子我鼓励的朋友、家人、和仅是一面之缘的您们,想至上最诚挚的感谢,若非有您们的鼓助我寸步难行;给子我批评指教的朋友、家人和关心此事件的人们,我世致上诚挚的感谢,让我有深刻反省的空间。
7.对于自己绝对没有做的事情,再次谢谢检察官的明鉴,对于触法之处,必定遵守承诺,持续贡献社会,持续潜心检讨敦促自我成长。
最后,我是公众人物,有社会的道德责任,平时受到大众媒体的重视和关心这是我要珍惜和尊重的,也绝对不想也不会仗着自己公众人物的身分而去扰乱社会的秩序,眼前要做的除了 面对起诉的部分,重要的是尽全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不让家人朋友担心,我一样很爱这个世界也很爱每个人,暂时不会再对外多说什么或博取什么关注,只希望这件事能儘快落幕,以上吴秉孺还望大众谅解。
炎亚纶/吴秉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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