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耀乐日前指控男星炎亚纶违反意愿发生性关係并偷拍不雅影片,当时他才16岁,炎亚纶则泪诉:「绝对没有做任何强迫意愿的事情」,事后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谕令50万交保。律师简大为在节目分析该案,表示影片若是炎亚纶拍的,一定逃不了刑责。
律师简大为在节目《震震有词》表示,很难以交保金金额高低判断一个人是否涉嫌重大,但影片外流这件事,如果掌镜人真的是炎亚纶,恐会面临刑责,因台湾法律规定,若强迫16-18岁未成年拍摄不雅片,会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就算没有强暴,合意拍摄也会有事,「虽然16岁以上的人可以上床,可是不能拍,一旦拍了就是一年以上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是不能易科罚金。」
简大为最后下总结,「假设影片真的是炎亚纶所拍摄,他一定逃不了刑责」,只能看有没有办法跟耀乐达成和解、换取缓刑。
士林地检署3日指挥警方传唤炎亚纶到案,并兵分3路搜索炎的住居所、工作室,查扣炎的电脑、云端下载大量影音资料,检察官複讯后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谕令炎以5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炎亚纶交保后表示,他会全力配合司法调查,也会努力捍卫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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