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Me Too」风波在台延烧,更甚之连许杰辉、NONO、黄子佼、宥胜、炎亚纶等明星艺人皆遭捲入。其中,炎亚纶被网红耀乐指控过往曾强迫发生性关係、未取得同意就偷拍私密影片,引发社群讨论。而日前传出耀乐的母亲将控告炎亚纶3项罪名,对此,网红律师巴毛(陈宇安)也在社群上分享相关法律知识,指出是否具备告诉人资格「效果差很多」。
耀乐日前指控炎亚纶后,据《镜週刊》报导,耀乐妈妈在端午期间到警局对炎亚纶提出拍摄儿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妨害性自主及恐吓等三项罪名。然而耀乐本人却在社群上以限时动态的方式写下:「家里并没有任何人接受媒体採访」,看似反驳《镜週刊》报导,一时陷入各说各话的罗生门境地。
对此,律师巴毛也在社群上发声,表示:「其实耀乐他妈没有告诉人身份啦,只有受害人自己可以告诉,或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33条第1项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独立告诉。」指出耀乐母亲在他成年后已非其法定代理人,所以「不具备告诉人资格」。不过,由于她提告之罪名皆为「非告诉乃论」,因此可以转以「告发」的方式,「但告发跟告诉效果差很多就是了。」
事实上,当时耀乐在社群上控诉炎亚纶的种种事件后,隔日便召开记者会解释来龙去脉。对此,炎亚纶也直接来到现场,并对耀乐鞠躬道歉,表示:「我要在这边慎重地再跟你说一声对不起,让你的人生不应该承受的事情,真的很抱歉,对不起。」等到炎亚纶离场后,他被问及可能涉及法律刑责,也直言:「后续有任何问题我都会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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