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DC宇宙的新作《新蝙蝠侠》颇受人关注。蝙蝠侠是美国最受欢迎的超级英雄之一,围绕这一形象,诞生了许多经典影视作品,如克里斯托弗·诺兰的蝙蝠侠三部曲,扎克·施耐德备受争议的《蝙蝠侠大战超人:正义黎明》与《正义联盟》等。这些故事中蝙蝠侠的形象各有特点,但有一些基本的故事主题始终延续,如布鲁斯·韦恩早年目睹父母被匪徒枪杀的原始动机以及“Justice, not Vengeance”的“不杀”原则。基本上每一个版本的《蝙蝠侠》故事都会涉及这两点,前者是蝙蝠侠走上打击犯罪之路的原因,后者则是他恪守的底线。
在《新蝙蝠侠》中也出现了这些要素,电影不断以各种各样的镜头语言和故事线索暗示谜语人与蝙蝠侠的“同构”,代表“正义”的蝙蝠侠和那个反社会人格的谜语人之间,不过是“a little push”的距离,这细微的一线差别便是“不杀”原则。即便面对杀死自己父母的凶手,蝙蝠侠也最终选择了克制,拒绝在生死问题上动用私刑。可以说,他将血海深仇化作了维护正义和守护生命的信念,选择不去“复仇”。
《新蝙蝠侠》剧照
无独有偶,“复仇”也是中国古代文人讨论经久不衰的话题,从陈子昂、韩愈、柳宗元、王安石一直到清代的汪琬,都曾对此进行讨论。面对亲仇,是否可以“以牙还牙”,道德上该如何评判,法律该如何审定,历代争论不休。那么,中国古人们会如何看待蝙蝠侠面对亲仇时的选择呢?
古人怎么看待“复仇”
“复仇”是一个中国文人讨论不衰的问题,可以追溯到《春秋公羊传》、《礼记》等早期经典,在古代语境下,主要探讨亲人(尤其是父亲)被杀能否复仇。由于这个问题同时关系到礼制和法律,因而常常出现情与理的矛盾。古代文人往往需要在二者之间做出权衡或选择。
唐代诗人陈子昂就面对过这个问题。当时同州一个叫徐元庆的青年,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所杀。他等待时机,多年后终于手刃仇人,并投案自首。陈子昂关注到这件事,专门写了一篇《复仇议状》来讨论。他认为徐元庆的行为从国家法律的角度而言,应该被判决处死,但如果根据礼经,父仇不共戴天,则报父仇是符合仁义孝道的,不应被惩罚。为了解决礼与法之间的矛盾,陈子昂提出应该按照国法,判处徐元庆死刑,但同时在他墓前立碑旌表他的孝行,这样于礼于法,都可以交代。
陈子昂
这种解决思路有很强的折中性质,之后柳宗元写了一篇《驳复仇议》,专门反驳陈子昂的观点。这篇文章前半段反驳陈子昂,认为陈子昂自相矛盾,旌表和死刑决不可同时使用,“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他认为应该“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一情与理。因此,柳宗元认为应该重新考察案件原委,如果徐元庆父亲确实是因冤入狱无处申诉而死,那么徐元庆手刃仇人,是“守礼而行义”,反而当时判决徐元庆父亲死罪的官员应该向天下谢罪。而如果徐元庆父亲确实罪应当诛,徐元庆以私人好恶坏国家公法,就应按照法律惩处。与柳宗元的决断相比,韩愈的观点通融一些,他考察《春秋》、《礼记》、《周官》,认为复仇有不同的情境,应该结合情境奏报尚书省,再讨论酌情处理。
古代历代法律体系有所差别,但对于“复仇”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息,讨论的角度也有所不同。宋人王安石曾作《复仇解》,他讨论的重点不在于具体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而是“复仇”现象的社会根源何在。他认为复仇“非治世之道也”,理想的社会应该是明君贤臣,一切冤屈不平都可以得到伸张,也就不会有复仇现象。而复仇现象多发,必然与世乱相联系。清人汪琬亦曾作《复仇论》,他讨论的案件是复杀母之仇。明清律法已与唐宋有所不同,按照唐律和宋律,若复仇至人死,则按照常律处置。而到明清时期,对复仇的量刑标准已经大大降低。按照清律,祖父母、父母被杀复仇者,杖六十;同时还注明,如果是即时复仇,则不论。但在具体的量刑中,复仇也可能被视作故意杀害而判死刑。汪琬讨论的案件即是这样的例子,因此汪琬认为应该重新审查案件,再按照律法减轻量刑。此外,他还曾作《复仇或问》,从礼的角度,认为应该复仇。
汪琬
可见,复仇由于关乎情理,在中国古代是一个常被讨论的话题,而这些文人的争论,也有助于律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发展。那么,如果由这些古人来讨论蝙蝠侠的“复仇”和“不杀”,会是怎样的情景呢?
古人如何评判蝙蝠侠?
在蝙蝠侠的故事系统中,促使他走向打击犯罪的“黑暗使者”之路最主要的原因,是童年目睹父母死于匪徒之手的经历。而也正因这个原始的复仇动机,蝙蝠侠的人物形象往往比其他的超级英雄更加复杂,更具有一丝黑暗气质。尽管其他超级英雄故事中也多少会涉及私刑与法律之间的张力,但这一矛盾从不像蝙蝠侠故事中这般引人注目。蝙蝠侠以维护正义的名义打击犯罪,但采用的仍是暴力手段,有时甚至非常野蛮血腥,他带来恐惧,也就不能像超人那样甚至有些傻白甜地象征光明。然而他毕竟遵守着“不杀”原则,因而尽管他维护正义的手段因“复仇”的原始心理阴影而或许显得酷烈,但严格意义上他并未“复仇”,甚至放走杀害亲人的凶手。
陈子昂也许会与蝙蝠侠有着良好的私交,他或许会从礼义的角度认可蝙蝠侠一些惩恶扬善的行为。但如果蝙蝠侠真的不幸落入法网,并因此要被裁决,陈子昂恐怕会无条件支持法律的审判。他或许会在蝙蝠侠落网后,声情并茂地写一篇文章公开赞扬“我的老朋友”蝙蝠侠“无畏的勇气”、“惊人的正义感”和“令人敬佩的决心”,文章会这样结尾:“朋友们,让我们再次回想起那句古老的名言吧!‘韩非的归韩非,孔子的归孔子’。”
柳宗元因其独特的决绝气质,如果是在哥谭市的社会环境下,也许会同蝙蝠侠一道,成为腐败系统的颠覆者。因为按照他的理论,要么礼义,要么法律。按照哥谭市的统治水平, 冤假错案必然层出不穷,那么柳宗元当然不会否认蝙蝠侠打击犯罪的行为,还会同他一道,揪出这个系统中所有的蠹虫。这是他重视实质正义多过程序正义的思想倾向的必然。而他的老朋友韩愈,则会积极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补充更多的实际案例和特殊量刑。
柳宗元
王安石作为早期的社会结构论者,会特别关注哥谭市的社会环境与犯罪事件之间的关联。他会独具慧眼地指出,反社会的谜语人的出现并非他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系统的问题,而蝙蝠侠的出现,同样是整个混乱的体制造就的。问题不在于蝙蝠侠正义与否,而是改革体制,让蝙蝠侠这种人永远不必出现。但如果问及他有人具体遭受了不公怎么办?他会说:“这是命,忍着,终身不忘这份耻辱。”(以仇未复之耻,居之终身焉,盖可也。仇之不复者,天也;不忘复仇者,己也;克己以畏天,心不忘其亲,不亦可矣。”出自《复仇解》)
汪琬是坚定的法律维护者,同时也是坚定的道学家。蝙蝠侠在他这里的处境最困难。由于蝙蝠侠放走了他的杀父仇人,汪琬会依据礼义观念,认为他不孝,对汪琬来说,一个人不报父母的仇,和亲手杀了父母也差别不大。(“不讨弑君之贼,谓之弑;不讨杀父之贼,独不得谓之弑乎?”出自《复仇或问》)而如果蝙蝠侠“不杀”原则动摇了,真的去杀了他的仇人,汪琬同样会依据法律,仔细地审查他的种种罪行,不会有任何留情。反正无论蝙蝠侠作何选择,从多年前那个漆黑的雨夜小巷,韦恩夫妇为人所杀的那一刻起,在汪琬这里蝙蝠侠不仁不义的悲剧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