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高知县新闻报道,高知县教育委员会18日以违反地方公务员法禁止营利活动为由,对县立特别支援学校的40多岁女教师进行的警告处分。
据高知县教育委员会称,该女教师从2013年2月开始,制作了7年半的漫画同人志,通过线下展会和网络销售卖出52部作品共计1万7千册的本子,共获利175万日元。就以这个出作品的速率,你说她不影响正常工作,我是不太信的。
这则新闻一出在日本网上就引发了大家的讨论,其实在中国这个问题只要你创作的内容不是违法的,没人告你这个就不是大问题。日本有自己的公务员法,然后各地也有自己的公务员法。也有专业人士说,这个问题要从活动的规模和频次有关,想这个高知县的案例,这位40多的女教师明显就是大量和多次,就违反了法律。
7年赚了175万日元也真虽然不少但也不够活啊,估计能赚的更多这位老师也转职业画师了,就不知道这位老师创作的内容是啥?但也有人角色这样的一个销量算是不错同人作品了。
然后这位新闻就让我想到最近我国非常知名的一位耽美小说家墨香铜臭也被判刑了,虽然两个案件性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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